來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江西省民用建筑節能和推進綠色建筑發展辦法》(省政府令第217號公布,省政府令第242號修正),推進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促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根據我廳向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報備的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決定在全省開展2023年度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行政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23年5月1日-11月30日。 二、檢查內容 (一)2022年度全省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行政檢查中存在問題項目的整改處罰情況; (二)各地貫徹落實國家、省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情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情況; (三)建設、設計、圖審、施工、監理、檢測等各方責任主體落實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要求情況。 三、檢查安排 (一)收集項目信息(5月31日前完成):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對轄區內在建民用建筑項目進行摸底,填寫《2023年度全省在建民用建筑項目清單》(附件1),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附件1紙質蓋章版和可編輯電子版報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二)各地自查(8月31日前完成):由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按本通知要求對轄區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開展全面自查,并在自查工作完成一周內將自查情況書面報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三)省廳抽查(9月30日前完成):省廳的抽查工作與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的自查工作平行進行,省廳結合在建民用建筑項目的施工進度確定抽查項目。具體抽查時間另行通知。 (四)督促整改(11月30日前完成):在自查和抽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督促項目責任主體限期完成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四、檢查方式 (一)圖紙審查。組織專家對抽查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檢查。 (二)現場檢查。檢查項目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分部分項工程實施情況,并對已完成的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分部分項工程和相關的原材料取樣送檢。 五、其他要求 (一)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于2023年5月6日前將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和聯絡員信息表(附件2)報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二)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好項目建設、設計、圖審、施工、監理、檢測等責任主體配合抽查。 (三)抽查過程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聯系人:江代焱 聯系電話:0791-86258762 郵箱:jnkjc@zjt.jiangxi.gov.cn 附件:1.2023年度全省在建民用建筑項目清單 2.負責人和聯絡員信息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度全省在建民用建筑項目清單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點 | 項目 類型 | 建筑面積(㎡) | 建設單位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 | 監理單位 | 圖審單位 | 施工 階段 | 保溫 形式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項目類型:填寫“公共建筑”、“居住建筑”。 2.施工階段:填寫“保溫未做”、“保溫在建”、“保溫已做”。 附件2 負責人和聯絡員信息表 填報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