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扎實推動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和安全責任,加快構建屬地負責、部門協同的安全管理機制,持續提升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入推進隱患整治。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充分結合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政策,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因地制宜采取分類處置措施,整改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臨時封閉、人員撤離等管控措施,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二)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堅持產權人為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和管理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房屋日常管理,定期開展安全自查,及時整治各類安全隱患,不得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用作經營用途。屬于國家或者集體所有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其管理單位為使用安全責任人;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或者權屬不清的,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按職責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安全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協同做好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和使用人做好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緊壓實屬地責任。街道、鄉鎮要明確房屋建設管理監管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強化日常檢查,加強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重點聚焦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街道、鄉鎮要組織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委托物業等單位對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巡查,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及時整改巡查發現問題,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四)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規經營自建房的執法力度,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用地、規劃、建設和經營等審批手續,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封堵占用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實經營場所安全管理要求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置。 (五)加強改擴建和裝飾裝修管理。經營性自建房改建、擴建,應當依法辦理規劃、建設等審批手續,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經營性自建房裝飾裝修不得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加強經營性自建房裝飾裝修的監管,嚴禁“野蠻裝修”、嚴禁借裝修之名進行違規加層加蓋等行為,確保房屋安全。 (六)加強規劃建設管理。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嚴格控制新建自建房。城鄉新建經營性自建房應當依法辦理用地、規劃、建設等環節審批手續,推動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專業設計圖紙或標準設計圖組織施工,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七)強化轉為經營用途安全監管。自建房轉為經營用途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當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大監管力度,強化日常安全巡查,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堅決杜絕新增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 (八)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各地要規范房屋安全鑒定市場,公布房屋安全鑒定專業機構推薦名錄。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督促鑒定機構配備開展業務所必需的人員和設備,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得以局部安全鑒定代替整棟房屋安全鑒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健全部門協同機制,加強城鎮房屋和農村房屋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強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市、縣(區)政府要結合地方實際,抓緊制定和完善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具體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落實市、縣(區)、街道(鄉鎮)房屋安全監管責任,強化監管執法保障,定期對一線執法人員開展培訓,提升基層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強化技術支持。各地要指導建立完善農房建設技術服務體系,編制自建房設計方案圖集、質量安全技術手冊、竣工驗收技術指南等,不斷提升經營性自建房建設管理水平。街道、鄉鎮要充實自建房安全監管工作人員和技術力量,聘請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作為技術支撐單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房屋安全評估、鑒定工作。 (三)加快信息化建設。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統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步將經營性自建房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改擴建和經營等環節信息以及房屋建成年代、結構類型、排查整治和安全鑒定等房屋安全狀況納入系統,形成房屋電子檔案,定期更新數據。充分利用“大數據+網格化”等技術手段,加強部門間數據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提升數字化監管水平。 (四)完善法規制度。各地要積極探索創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開展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試點,總結創新經驗做法,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出臺地方性政策規定。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群眾提供違法線索,對情況查實的予以獎勵。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商務廳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電影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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