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行政審批局: 為進一步優化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管理,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升審批質效。各設區市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的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對企業申報的相關材料要嚴抓細摳,文本格式規范、內容完整無誤、規章制度健全,把好申報材料質量關的同時,注重提升審批時效,加快審批節奏,盡最大努力滿足企業需求。 二、取消公示環節。自正式發文之日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取消公示審查意見環節,經審查通過的,按批次直接公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審批結果持有異議,均可向我廳反映。 三、強化動態監管。企業調整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堅持“先進后出”原則,其人員配備須實時滿足《關于進一步簡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人員配備考核指標的通知》(贛建審批〔2019〕8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企業配備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達到《通知》要求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標注異常;注冊建造師證和其安全管理考核合格證(B證)不匹配,注冊建造師證和其安全管理考核合格證均標注異常。經調查核實,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將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強化誠信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三類”人員(除法人外)6個月內變更聘用企業的,審批平臺予以標注提示,在審批時將嚴格核查企業和人員勞動關系,相關人員納入重點監管名單。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因安全生產許可證被依法撤銷產生的一切風險及法律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五、監管服務并舉。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日常監管中應加強對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救援演練開展等情況的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優化審批系統功能,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管人員證書即將到期的企業和人員系統預警提示。 請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及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行政審批局于3月20日前上報審查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附件:江西住建云政務服務平臺用戶信息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8日 附件 江西住建云政務服務平臺用戶信息表 單位名稱: 時間:年 月 日 序號 | 部門名稱 | 姓 名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身份證號 | 本級業務辦理權限 | 備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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