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近年來,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高處墜落事故居高不下。為有效防范遏制施工現場高處墜落事故,徹底扭轉高處墜落事故多發態勢,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通知》(建質〔2024〕27號)和《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贛建城鎮〔2024〕23號)精神,決定在全省開展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深挖高處墜落事故隱患背后存在的問題,形成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常態化管理機制,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切實解決建筑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施工作業行為不規范和監管人員“不想查、不敢查、不會查”等問題,堅決遏制高處墜落事故多發態勢,實現高處墜落事故同比顯著下降,確保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整治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對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整治,以不劃階段、不分環節,邊排查、邊整改、邊總結方式進行。從2025年6月起,專項整治行動轉為常態、長效治理。 三、整治重點 (一)嚴格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 1.整治要求。建設單位是否嚴格落實以下要求: (1)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包括高空作業在內的各項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監督施工單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2)督促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預防高處墜落責任和措施,不得要求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2.整治措施。對未落實上述整治要求的,由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建設單位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督促建設單位立行立改,并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2)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 (二)嚴格落實施工企業主體責任 1.整治要求。施工企業是否嚴格落實以下要求: (1)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結合工程特點制定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規范作業人員施工行為,為作業人員配備質量合格的安全繩、安全帶、安全帽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并要求正確佩戴使用。 (2)高處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篩查,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3)用好用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確保“四口五臨邊”防護到位,落實作業面施工腳手架同步防護、作業層腳手板滿鋪、水平兜網設置等防護措施。 (4)做好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等重點環節安全防護,攀登與懸空作業要配置可靠的登高和防墜落裝置及設施。 (5)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要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各項要求及措施。 2.整治措施。對未落實上述整治要求的,由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施工企業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督促施工企業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對發現問題隱患較多及屢查不改、屢查屢犯的項目納入每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差工地”。 (2)對未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向我廳提出暫扣項目安管人員B、C證建議。 (3)對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發現安全生產條件降低的,向我廳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議。 (4)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項目和施工企業,一律納入“百差工地”,進行通報曝光。 (5)對事故企業開展“一案多查”,依法依規予以頂格處罰。 (6)事故企業是央企、國企的,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三)嚴格落實監理企業監理責任 1.整治要求。監理企業是否嚴格落實以下要求: (1)按規定配備足夠具備資格的監理人員,并到崗履職,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2)編制防高墜專項監理實施細則,定時向監管部門報送監理月報。 (3)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專項施工方案的防高墜措施進行審查,并對現場落實情況進行核實。 (4)落實安全防護用品見證取樣制度,嚴格驗收防高墜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設備。 (5)對施工現場高墜防護工作要重點巡查,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下發監理通知單,情況嚴重的要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對拒不整改或未暫停施工整改的,要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2.整治措施。對未落實上述整治要求的,由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監理企業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對監理企業未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應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2)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項目,經認定監理企業未履行職責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并進行通報曝光。 (四)嚴格落實住建部門監管責任 1.整治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是否嚴格落實以下要求: (1)把防高墜作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點,加大日常檢查巡查力度。 (2)對檢查發現的高處墜落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建立臺賬,定人、限時、定策整改到位,實行閉環管理。 (3)對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項目,實行差異化監管,加大檢查頻次。 (4)對多次檢查發現安全防護不到位的,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向項目建設單位發函,要求建設單位加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 2.整治措施: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專項整治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縣(市、區)住建部門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加強對所轄縣(市、區)安全監督機構的管理,對監管履職不到位、排查整治走過場、存在應當發現問題未發現等情況的要進行通報;發生事故的,向屬地黨委、政府發問責建議函。 (2)對高墜事故多發頻發、同比顯著增加的縣(市、區)要進行通報、約談,并向社會公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結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圍繞“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目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壓實責任、扎實推動,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承建、監理的項目組織自查自糾并建立臺賬。屬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對照《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隱患排查表》(附件1),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全覆蓋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規行為和事故隱患,督促責任單位建立問題臺賬、限期完成整改、做好閉環管理。 (三)強化督查調度。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組織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排查整治不力的,要充分運用發送“四函”等措施,督促屬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抓緊抓實專項整治工作。我廳將把各地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納入年度有關考核內容,每月進行調度,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和明查暗訪。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指定專人,每月第二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工作情況匯總表(附件2)、典型執法處罰案例,并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5月31日前分別報送專項整治階段性工作小結和工作總結。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工程建設相關單位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針對行動內容認真梳理分析成效和不足,加強學習交流,改進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防高墜長效常治制度機制,實現預防高處墜落的安全設施和作業行為標準化、規范化、常態化,不斷提高建筑施工本質安全水平。 聯系人:省城鎮發展服務中心質安處吳現 聯系電話:0791-88500873 附件:1.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隱患排查表 2.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工 作匯總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 事故隱患排查表 項目名稱 | | 項目 所在地 | | 施工許可證號 | | 建筑面積(m2) 或投資規模 (億元) | | 形象進度 | | 建設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 施工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 監理單位 | | 總監理工程師 | | 排查情況 | 受檢單位 | 檢查內容 | 檢查情況 (填寫是否符合要求或檢查發現的問題) | 建設單位 | 1.是否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包括高空作業在內的各項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監督施工單位正確使用 | | 2.是否督促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預防高處墜落責任和措施 | | 施工企業 | 1.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 | 2.是否制定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 | 3.是否為作業人員配備質量合格的安全繩、安全帶、安全帽等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并要求正確佩戴使用 | | 4.是否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篩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 | 5.是否落實“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及作業面施工腳手架同步防護、作業層腳手板滿鋪、水平兜網設置等防護措施。 | | 6.是否做好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等重點環節安全防護,登高和防墜落裝置及設施配備到位 | | 7.是否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開展日常巡查檢查 | | 監理企業 | 1.是否按規定配備足夠具備資格的監理人員,并到崗履職 | | 2.是否編制防高墜專項監理實施細則,定時向監管部門報送監理月報 | | 3.是否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專項施工方案的防高墜措施進行審查,并對現場落實情況進行核實 | | 4.是否落實安全防護用品見證取樣制度,嚴格驗收防高墜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設備 | | 5.是否開展施工現場高墜防護工作重點巡查,發現安全隱患下發監理通知單,情況嚴重的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 | 6.是否對拒不整改或未暫停施工整改的,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 檢查中發現的其他情況 | |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附件2 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 報送單位(蓋章):聯系電話:填報日期:年月日 序號 | 檢查項目類型 | 在建項目數量(項) | 檢查項目數量(項) | 各類別的隱患數量(條) | 發現隱患總數量(條) | 隱患整改數量(條) | 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 安全防護用品配備 | 攀登、懸空作業保護 | 臨邊、洞口防護 | 腳手架的搭設、拆除 | 操作平臺防護 | 交叉作業防護情況 | 現場其它安全方面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發現 | 整改 | 1 | 房屋建筑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停工、行政處罰、通報等行政決定綜述 | 例:經統計,XX市作出停工、行政處罰、通報等行政決定XX(起),其中各類別分別為XX(起)。案例綜述(可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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